全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帮助学院干部、教师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以下简称《讲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部教材局决定开展《讲义》使用培训,现结合学院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23日—24日两天,11月23日上午9:00举行开班仪式
二、参加人员
全院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思政部全体教师
三、培训地点
学院分会场设在综合楼601会议室
四、培训方式
采取网络直播方式开展
五、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请思政部全体教师于11月27日前登录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考核合格的,将获得培训证书。
六、有关要求
1.请人事处将参训人员名单电子版于11月20日早上10:00前发送至邮箱。
2.请各处(室)、系(部)负责通知部门干部、教师参加,提前签到入座;
3.培训期间请将手机关机或调成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
4.请全体参培人员培训前认真研读《讲义》,培训时专心听讲,做好笔记,培训后深入思考,学以致用,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工作落实落细;
5.培训期间需要上课或其他工作安排的干部、教师请提前向人事处报备;
6.请信息中心于11月20日下午15:00与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相关人员对接,做好直播调试工作。
7.因培训依托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展,直播结束后,进行实名注册的教师可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观看所有课程培训视频。
学院党委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